东华三档案及历史办公室办公室

私隐声明

东华三院档案及历史文化办公室(「本办公室」)致力保护 阁下的个人资料,并严格遵循《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 本办公室当循合法及公平的方式收集 阁下的姓名、联络方式及付款方式等个人资料,用以处理 阁下对本办公室的服务要求,包括订阅电子通讯、活动登记、用户登记、产品购买、跟进查询及向 阁下提供相应服务,并在得到 阁下同意下,用于日后联络、宣传活动、机构通讯或收集意见等用途。
  • 阁下向本办公室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本办公室要求 阁下所提供的数据为必须填写项目,如 阁下未能提供足够个人资料,本办公室可能无法处理 阁下的申请或提供有关服务。

储存及保留个人资料

  • 由本办公室收集并维持的个人资料会是真实、准确、最新及完整的,以用作原来目的所需。
  • 本办公室会维持一份个人资料目录,其内容包括本办公室保留的个人资料种类;收集、使用及披露各项个人资料的目的;和该些个人资料的储存方式。个人资料目录会定期审查,以确保个人资料为准确及最新。
  • 本办公室只会在为履行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包括履行任何法律、会计或报告要求的目的)合理所需的时间内保留 阁下的个人资料。为制定个人资料的适当保留期,本办公室会考虑个人资料的数量、性质及敏感性、处理 阁下的个人资料的目的及是否能以其他方式达到该些目的、以及相关法律要求。如需保留个人资料用作统计目的,该个人资料将被匿名处理,从而无法识别个人身份。
  • 本办公室将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安排,以确保所持有的个人资料受到保障,且不会在未经授权下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或作其他用途。

使用个人资料

  • 本办公室绝不会向第三方出售或出租 阁下的个人资料。
  • 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会供本办公室在工作上有需要知道该等数据的职员使用。除此之外,本办公室职员在需要时亦只会向下列有关方面披露该等资料:
    1. 涉及 阁下付款指示及安排的相关银行;
    2. 本办公室委任并已签妥保密协议的服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管理系统、速递及机密文件销毁服务;
    3. 因应东华三院聘请之核数师及相关政府监察机构要求,以供查核东华三院之财政状况及表现;
    4. 由法律授权或法律规定须向其披露资料的人士或机构。
  • 本办公室希望可以与 阁下保持联系,透过电邮、电话或短讯让 阁下了解本办公室的服务及活动等最新消息,并且收集意见,然而,未经 阁下同意,本办公室不会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作上述用途。

查阅或改正个人资料

  • 阁下有权随时向本办公室就保存 阁下的个人资料提出查阅或改正的要求。
  • 当处理查阅或改正资料的要求时,本办公室将查核要求者的身分以确保他在法律上有权提出查阅或改正个人资料的要求。
  • 按照条例第27条次的要求,本办公室会保留一本纪录簿,以记录接收到的查阅或改正资料的要求。
  • 若 阁下需查阅您的个人资料,请填妥由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指明的表格,该表格可从https://www.pcpd.org.hk/sc_chi/resources_centre/publications/forms/forms.html下载,通过邮寄、电邮或亲身提交已填妥的表格予本办公室。本办公室可根据条例第20条次指明的情况下拒绝查阅资料要求。
  • 本办公室将根据条例处理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但不包括已达成使用目的后而删除的个人资料。本办公室会在收到该项申请要求后四十天内回复,并向 阁下提供个人资料的复本一份。根据条例,本办公室或会就处理查阅个人资料要求向 阁下收取合理费用。
  • 在下列情况下,本办公室有可能拒绝 阁下改正个人资料的要求:
    1. 要求不是以中文或英文书面提出;
    2. 本办公室不获提供充分信息,以确定要求者为资料当事人或其授权人士;
    3. 本办公室无法在不披露第三者的个人资料的情况下依从该要求;
    4. 本办公室有理由相信所保存的个人资料并非不准确;
    5. 本办公室不获提供充分信息,以确定所保存的个人资料在哪些方面不准确;
    6. 本办公室有理由不信纳该项要求所提出的改正是准确的;
    7. 依从该要求在当其时是受条例或其他法例所禁止;
    8. 有另一资料使用者控制该等资料的使用,而控制的方式禁止本办公室依从该项要求。

与第三方的联结

本办公室的网站可能会包含由第三方管理的网站连结。该第三方对于收集、使用或披露 阁下的个人资料可能有不同的规则。当 阁下登录到他们的服务时,这些第三方网站可能会收集cookies,而这些cookies可以对 阁下作出身份识别。本办公室不可控制这些cookies或这些第三方网站如何收集并处理 阁下的个人资料。本办公室建议 阁下在透露任何可识别个人身份或敏感资料之前先查看该些第三方网站的政策。本办公室不会对该些网站的内容或关于私隐的措施及政策负责,并在任何情况下,就通过或经由本办公室的网站到访的任何网站所进行或在该网站内进行的活动,本办公室亦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更新《私隐政策声明》

本办公室可能会不时更新《私隐政策声明》(「声明」),并于本网站内公布。然而,倘本办公室有需要更改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时,本办公室将就有关新目的向 阁下获取同意后,方会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

查询及联络

东华三院档案及历史文化办公室
电话   : 2770 0867
传真   : 2781 2492
电邮   : rho@tungwah.org.hk
地址   : 九龙窝打老道25号广华医院东华三院文物馆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五上午10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6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此中文版本声明为英文版本译本,如英文、繁体中文及简体中文、三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